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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政

摘要:实施耕地占用税新税额标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决定》,浙江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确定为50元、45元、35元和25元四档;对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适用税额按照当地占用耕地适用税额的60%执行。

关键词: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耕地占用税税额标准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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