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企业和农户的交易关系为研究对象,在GHM模型和BGM模型基础上,保留资产专用性变量,引入替代交易费用和价格变量,放开双边垄断假设,构建了两期模型,在一个更为现实的市场结构中分析了农业自我实施合约产生的条件,讨论了替代交易用和资产专用性对讨价还价能力的影响,得出了可以检验的命题,以水稻市场现实案例诠释了模型的结论。结果表明,替代交易费用越大,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自我实施合约产生的可能性越大;“随行就市”不是合约价格的唯一选择,受到替代交易费用和资产专用性的影响,合约价格可偏离市场价格而存在,即使同质商品市场,也会产生“价格离散”现象;替代交易费用越大,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讨价还价能力越弱。根据这些结论,本文给出了有效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替代交易费用 资产专用性 成交价格 自我实施合约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210095; 安徽财经大学合作经济研究中心; 安徽蚌埠23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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