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论文投稿要求是什么?

来源:爱发表网整理 2026-03-19 17:03:46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作者姓名在题名下按序排列,排序应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稿件受理后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表明对署名改动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Ⅱ、正文所引文献须在正文末尾列出。中文参考文献在先,外文在后。中文按作者姓氏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列,外文按作者姓氏的字母顺序排列。每条文献必须顶格书写或打印,换行时前面空两格。

Ⅲ、文题应恰当简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内容,要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选定关键词等所遵循的原则,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

Ⅳ、本刊有权在尊重作者观点的前提下对来稿进行文字上的修改、删节。作者不同意编辑部自行删改的,请在来稿时声明。

Ⅴ、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VI、一般每篇文章可选3-5个关键词,用全称。关键词为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的术语,多个关键词之间以“;”隔开。

VII、本刊拒绝一稿多投,且稿件主要观点或基本内容,不得先于本刊在其他公开出版物(包括期刊、报纸、专著、论文集、网站及自媒体等)上发表。

VIII、注释采取脚注的方式。注释与参考文献的格式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

IX、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

X、正文标题一般分三级:一级标题用“一、”“二、”“三、”标示;二级标题用“1.”“2.”“3.”标示;三级标题用“(1)”“(2)”“(3)”标示。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主要发文机构分析

机构名称 发文量 主要研究主题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83 人大;条例;审查;审查情况;审议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 7 上位法;条例;修订草案;管理条例...
辽宁省人民政府 6 审议;审议意见;人大;人大常委会...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 4 上位法;条例;噪声污染;噪声污染...
辽宁省财政厅 3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收人;税...
抚顺市人大常委会 3 条例;正当;正当竞争;日经;上位...
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常委... 1 森林公园;条例;林权;集体林;集...
辽宁省审计厅 1 预算执行;债务;债务管理;政府债...

杂志往期论文摘录展示

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辽宁省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关于辽宁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10年1月22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辽宁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的决议

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辽宁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0年1月24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0年1月24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0年1月24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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