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公报》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采取隐名审稿方式选用来稿。稿件先由编辑部进行匿名处理,交由责任编辑进行初审,编辑委员会进行匿名复审。
Ⅱ、修回稿的撤稿须提出申请,如该文主要内容在他刊发表,本刊将通知作者所在单位,按一稿两投处理,且两年内将不再接受第一作者和责任作者的文章。
Ⅲ、所有稿件均实行匿名审稿制,如在三个月之内未获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
Ⅳ、正文一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二级标题采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一)、(二)、(三)……”形式排序,正文三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1、2、3……”形式排序,正文四级标题采用阿拉伯数字“①、②、③……”形式排序。
Ⅴ、本刊统一采用页底脚注的形式,每页注释重新编号,注释序号用①,②……标识。注码置于引文结束的标点符号之后右上方。
VI、摘要一般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四要素,结果和结论可合并,字数一般以200字以内为宜。关键词可选3~8个。如果需要,请同时附上英文摘要。
VII、稿件正文内各级标题按“一”“(一)”“1.”“(1)”的层次设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层次标题不单占行,与正文连排。
VIII、参考文献:必须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年对本文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正式文献。内部资料、转摘、保密资料、文摘等不能做为参考文献引用。
IX、基金项目:格式如:“基金项目类别:(项目编号×××)”。获多个项目资助的,项目之间用“;”分隔,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2个基金项目。
X、为便于读者与作者的相互切磋,来稿请附上作者的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能反映出作者的专业及专业水平等内容的文字)及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以便编辑部与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