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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齐二药假药事件--、吴仪作出重要批示

林垠 慢性病学 2006年第05期

摘要:  (一)《药品管理法》:第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二)《药品管理法》:第十一条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三)《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抽查检验应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检验,并可以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进行部分检验.

关键词: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监督管理药事吴仪药品检验工作

单位:《医药世界》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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