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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民主管理与建设实务问答(四)

农村财务会计 2007年第08期

摘要:26.在发包方承办人、负责人变动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分立、合并的情况下,发包方能否变更承包关系? 延长土地承包期后,要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发包方的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不能变更已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发包方分立或者合并,也不能变更已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

关键词:村级民主管理土地承包关系问答实务集体经济组织

单位:《农村财务会计》政策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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