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村级民主管理与建设实务问答(四) 【正文】
摘要:26.在发包方承办人、负责人变动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分立、合并的情况下,发包方能否变更承包关系? 延长土地承包期后,要坚持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发包方的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不能变更已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发包方分立或者合并,也不能变更已形成的土地承包关系。
关键词:村级民主管理 土地承包关系 问答 实务 集体经济组织
单位:《农村财务会计》政策顾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部级期刊
¥1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