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江苏:农民工也能参加失业险 【正文】
摘要:江苏省从7月起取消失业保险户籍限定,无论农村还是城镇户籍职工,都一样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同样的失业保险待遇。新规实施后,失业人员失业金的计算办法有所改变,即: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
关键词:失业保险费 江苏省 农民工 失业保险待遇 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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