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发改委:2011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02元 【正文】
摘要: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了由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粮食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2011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其中规定早籼稻的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02元,以2011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执行时间为2011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关键词:最低收购价 国家发改委 早籼稻 国家粮食局 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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