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财务会计 > 广东惠东为农村财务管理定规矩 【正文】
摘要:近日,广东惠东县了《惠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提出“三资”的出租出让、抵押、担保、承包支出应由受到村内三个层次的审批通过,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求对支出票据进行逐笔审核,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字加盖印章后方可报销。
关键词:农村财务管理 广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务监督委员会 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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