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农村青年 > 减交诉讼费用 比例不得低于30% 【正文】
摘要:问:听说当事人若有困难,可以申请少交一些诉讼费用。请问,减交的比例法律有规定吗? 答: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相关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关键词:诉讼费用 比例 人民法院 司法救助 当事人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部级期刊
¥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