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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不是死亡赔偿唯一标准

摘要:1995年,吴伟与妻子从山东农村来到北京,后来二人在北京市昌平区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常年在此工作生活。2013年11月,邹亮驾驶货车与吴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吴伟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吴伟负主要责任,邹亮负次要责任一事故后,吴伟的妻子将邹亮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0多万元.其中死亡赔偿金按照北京市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关键词:死亡赔偿金标准户籍交通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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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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