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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术委员会学术权力的对话伦理规范

王珊 苏君阳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16年第01期

摘要:学术委员会学术权力对话伦理规范是以哈贝马斯对话伦理学为基础构建的学术权力主体间的民主商谈规范。学术权力对话伦理规范旨在保障学术委员会学术权力的正当实施、促进学术民主管理以及提高学术管理决策的科学有效性。协商原则和同意原则是学术权力对话伦理规范的两大基本原则,它们旨在实现学术权力主体间平等的对话权利、公正的对话过程、无强制的对话环境、尊重包容的对话伦理以及理性共识的达成。有效的学术权力对话伦理规范能约束学术权力主体实施学术权力的行为,保障他们通过话语论证的方式达成合理性共识。但对话伦理学道德判断原则内在的理想性与现实性的冲突,导致了学术权力对话伦理规范有效性实现的困难。建设学术委员会议事规程、加强外部监督和法制保障以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是实现学术权力对话伦理规范有效性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学术委员会学术权力对话伦理规范有效性制度建设

单位: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四川成都610068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北京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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