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法哲学与法经济学视角,连带责任的有效性统一于行为的正激励效应,其产生的前提是行为主体间信息对称性或行为互通性。目前虚假会计信息行为主体连带责任的制度设计困境在于法律规范既没有体现法的客观性价值需求,也没有体现行为主体利益的综合效用性需求,改进的路径应当是寻着正激励效应产生的目标价值思路进行重新设计。
关键词:虚假会计信息 连带责任 法哲学 法经济学 正激励效应
单位: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 浙江杭州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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