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时事报告 > 保障校车通行安全 【正文】
摘要:4月5日,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社会各方面应当为校车通行提供便利,协助保障校车通行安全。遇交通拥堵时,交通警察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
关键词:安全管理条例 校车 保障 交通车辆 国务院令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部级期刊
¥1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