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评估美国科学院医学院(IOM)孕期体质量控制标准是否适用于上海地区孕妇。方法:回顾性收集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于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分娩产妇的孕期体质量变化及妊娠结局资料,按WHO体质量分类标准将孕前体质量分为体质量过低组、正常组、超重组、肥胖组,按孕期体质量控制是否符合IOM标准进行分组(未达标、达标、超标),比较不同组别包括出生体质量在内的各种妊娠结局,分析IOM体质量控制标准在上海地区人群中的适用情况。结果:纳入研究资料齐全孕妇6915例,体质量过低、正常、超重、肥胖的孕妇分别占15.7%(1086例)、76.4%(5281例)、7.3%(502例)及0.7%(46例),仅43.3%(2991/6915)孕妇孕期体质量控制达到IOM体质量控制标准。未达标、达标及超标组间,除低体质量组的巨大儿发生率,正常组的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剖宫产率、巨大儿发生率、低出生体质量及巨大儿总发生率,超重组的妊娠期糖尿病、巨大儿发生率外,其余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孕期体质量变化与低出生体质量儿及巨大儿联合风险曲线图显示,当孕期体质量控制低于IOM时,风险最低。结论:IOM推荐孕期体质量控制范围不适用于上海地区孕妇,上海地区孕妇可能需要更严格的孕期体质量控制以改善包括新生儿出生体质量在内的妊娠结局。
关键词:孕期体质量控制 iom体质量控制标准 体质量指数 低体质量儿 巨大儿
单位: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 上海2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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