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大》杂志论文投稿要求:
Ⅰ、凡向本刊投稿,稿件录用后即视为授权本刊,并包括本刊关联的出版物、网站及其它合作出版物和网站。来稿恕不退还,一个月未见用稿通知请自行处理。
Ⅱ、来稿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文中的计量单位一律以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数字按《关于出版物上的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
Ⅲ、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间以逗号分隔;作者来自不同单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单位分别标注,以分号隔开。并在作者单位名称前标注2--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名、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Ⅳ、稿件自来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本刊对决定采用的稿件有权进行删改。
Ⅴ、文献按作者姓氏的第一个字母依A-Z顺序分中、英文两部分排列,中文文献在前,英文文献在后。引文中的英文书名及期刊名用斜体,论文题目写入“”号内。
VI、按学术研究规范和编辑部的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引文、注释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资料,确保引文、注释和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如使用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
VII、正文:要求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引用规范,数据准确。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可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如“1”“1.1”“1.1.1”的形式。
VIII、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金背景。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等。获得基金项目的文章应注明其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
IX、文稿标题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如一级标题用1……,二级标题用1.1……,余类推。通常不超过四级。
X、论文摘要尽量写成报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方面内容,应具有独立性与自含性,关键词选择贴近文义的规范性单词或组合词(3~5个)。
杂志发文主题分析如下:
|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 市人大常委会 | 566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 | 164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 南开区人大常委会 | 144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 红桥区人大常委会 | 141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 天津市河北区人大常委... | 110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 河西区人大常委会 | 109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 河东区人民代表大会常... | 85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 天津市宝坻区人大常委... | 80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常... | 54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代表... | 51 | 人大;常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 |
杂志往期论文摘录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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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监督利剑作用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推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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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全面从严治党的模范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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