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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气价制度对普通燃气表用户的影响

毛家义; 毛文奇 天然气工业 2015年第02期

摘要:2014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已通气城市在2015年底以前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而对居民用户气量进行准确计量是实行阶梯气价的基础。安装普通燃气表的居民用户,需要燃气公司抄表人员入户抄表计量。但到规定的抄表日期,部分用户家中无人或故意不开门,以致抄表人员无法入户抄表,只能对用户的用气量进行估计,由此可能产生计量误差。在阶梯气价制度下,上述差异会对用户交纳的燃气费产生一定影响。分析不同类型普通燃气表用户的用气情况可知:对用户的估计气量大于实际气量,且估计气量比实际气量高出一档或两档,会多计用户燃气费;对用户的估计气量小于实际气量,且估计气量比实际气量低一档或两档,则会少计用户燃气费。由此可见,对居民用户用气量进行准确计量,是建立和完善阶梯气价制度的基础。因此,要消除普通燃气表因估计气量误差对用户燃气费的影响,燃气公司一方面应加强宣传按期抄表的重要性,而另一方面应加快对居民用户燃气表的改造升级步伐,尽快将普通燃气表改换成远程智能燃气表。

关键词:阶梯气价居民用气普通燃气表估计燃气费

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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