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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创意产业”概念

Susan Galloway Stewart Dunlop 赵小波(译) 文化艺术研究 2008年第01期

摘要:在英国文化政策制定者那里,“创意产业”和“文化产业”是可以互换的概念。但实际上,它们的含义和用法是不同的。本文试图区别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并指出,不管“创意产业”这个概念在英国政府那里多有影响力,但就文化而言,这的确是个错误的用法。首先,它混淆或合并了文化和创意这两个不同的概念。这一方面是因为对“文化”这一概念的混淆;另一方面,英国的创意产业概念已经与知识经济结为一体,文化也被打上了经济烙印。结果是“创意产业”这一定义并没有考虑到文化的特性与重要性——在政策条款中,创意艺术被包含进一个并无文化内容的概念之中。

关键词: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文化

单位: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 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 浙江大学 杭州3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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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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