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卫生经济研究 > 探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正文】
摘要: 一、当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1.流通差价上有“手脚” 一些药品零售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以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为“挡箭牌”,不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含税出厂价×(1+流通差价率)”,直接按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定价,造成实际差价率远高于规定的流通差价率.
关键词: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最高零售价格 药品零售价格 药品生产企业
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 浙江丽水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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