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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蓝旭萍 卫生经济研究 2006年第06期

摘要: 一、当前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   1.流通差价上有“手脚”   一些药品零售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以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为“挡箭牌”,不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零售价格=含税出厂价×(1+流通差价率)”,直接按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定价,造成实际差价率远高于规定的流通差价率.

关键词: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价格药品生产企业

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 浙江丽水3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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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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