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为进一步控制和降低我市麻疹发病,消除免疫空白地区和免疫空白人群,落实《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2007]10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接种对象各区县1993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8日期间出生的儿童,无论既往有无麻疹疫苗接种史,无论是否患过麻疹,都接种一剂(0.5ml)麻疹疫苗。
关键词:麻疹强化免疫 麻疹疫苗 接种对象 强化免疫活动 接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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