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受教育权的核心内涵在法哲学上可追问至自由与平等,在法理上可解读为给付请求与无为而治。它的内在结构在整体上表征为纵横结构的互为链接,纵向层面包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接受非义务教育的权利,横向层面包括学习机会权、学习条件权和学习评价权。教育消费市场的勃兴促使受教育权中的法律关系市场化,受教育权的现实形态发生分化: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主要表现为公民权利形态;高等教育阶段,受教育权主要表现为消费者权利形态。
关键词:受教育权 市场经济 教育消费 消费者权利 权利形态
单位:安庆师范学院 安徽安庆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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