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以来,全国共划定了近1万个禁止开采区,有力地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局优化,在确保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源头空间管控作用。但目前来看,禁止开采区在划定和实施管理过程中,还存在是否要划、如何准确划定以及自然保护区内已有矿业权如何依法、有序退出等多重矛盾与问题。文章围绕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以下建议:要坚定不移地将禁止开采区纳入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体系,严格实施管理;要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形成管理合力;鼓励基层管理实践创新,探索矿业权退出补偿机制,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建立省市县三级统一的规划数据库平台,将市县级规划作为规划审查的直接依据,避免实施漏洞。
关键词:矿产资源规划 禁止开采区 划定 实施管理
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国土资源规划所矿规室;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国土资源规划所; 北京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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