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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动产登记区分审查主义的法律构建

朱程 中国房地产 2006年第09期

摘要:不动产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要件的审查是不动产登记的重要环节。从世界各国立法看,根据登记过程中登记人员对于登记申请在何种范围内、具有多大限度的审查权限,可以将登记审查方式分为两类:形式审查主义与实质审查主义。

关键词:审查方式主义不动构建法律

单位: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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