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我国法上预告登记客体的几个疑难问题 【正文】
摘要:《物权法》在我国法上首次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该法颁行后,国土资源部灶地登记办法》与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也分别对土地与房屋的预告登记作出了具体规定。但是,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就预告登记的客体范围仍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关键词:客体 国土资源部 登记制度 物权法 建设部
单位:清华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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