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无证房产协助执行前是否要先办理初始登记

摘要:某市登记机构员工询问:2012年,住建部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法[2012]151号文.对未经登记的房产协助执行问题进行了规范,我们在学习和贯彻这一文件时有以下疑问。1.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在法发[2004]5号文件中曾明确:登记机构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而按法[2012]151号文规定,对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作出书面说明,待人民法院确定后再行确定是否执行,这是不是变成登记机构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

关键词:房产最高人民法院登记机构法律文书国土资源部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房地产

省级期刊

¥1240.00

关注 16人评论|0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