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担保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担保法》实施中存在的一些历史局限性逐渐显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的出台以及《物权法》的实施,使《担保法》在实践中的适用与相关法律法规出现了矛盾,因此,《担保法》已经到了必须进行修订的地步,本文主要以房地产抵押为例,透视《担保法》中抵押权制度的缺陷.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抵押权 房地产 立法完善 缺陷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单位:成都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