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陈宝成事件”中若干法律问题分析 【正文】
摘要:事件简介 2009年底.山东省平度市东阁街道金沟子村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议。村里按照平度市规定的补偿标准对村民宅基地的附属物进行评估,并按照1:1的标准给村民分配安置房,最后有5户村民拒绝搬迁。
关键词:法律问题 事件 土地使用权 改造工作 平度市
单位: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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