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常州: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统称公共租赁住房 【正文】
摘要:据2014年8月22日扬子晚报:日前,常州市房管、财政等部门联合文件,明确常州市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件房实行并轨运行,以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今后将不复存住。
关键词:常州市区 廉租房 住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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