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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修订后房屋征收工作的变化

阮绍荣 中国房地产 2015年第03期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笔者通过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的初步学习,认为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行为,同样面临新的考验。谨以对《行政诉讼法》修订背景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思考,与同行交流。

关键词:征收工作修订背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

单位:江苏省盐城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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