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本案情:2014年12月,Z市某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收服务中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Z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作出的一项房屋他项权登记行为。原告征收服务中心认为:被告市住建局明知Z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办)已于2012年3月20日发出暂停办理相关区域范围内房屋析产转让抵押和租赁手续的通知。
关键词:抵押权登记 合法性分析 提起行政诉讼 服务中心 登记行为
单位: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江市房产登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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