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苏州:房价半年涨幅不能超过6% 【正文】
摘要:据3月19日华尔街见闻网: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楼市十条”,主要包括增加市场供应、控制房价增长、加强市场监管三大部分共10条。其中提到,商品房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
关键词:房价 苏州 市场供应 市场监管 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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