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律师"以人查房"通常有两种情形:律师受不动产权利人的委托,作为人申请"以人查房",其中的"人"指向权利人本人;诉讼、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律师,申请"以人查房",其中的"人"指向诉讼、仲裁案件当事人。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兼顾效率与公平,提出完善立法建议,为主管部门、立法者提供一些参考,从而为广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提供更具指导性、可操作性,更有生命力和权威性的法律制度保障。
关键词:以人查房 不动产登记资料 实务分析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房产交易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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