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树立“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理念,全国各城市纷纷推出“全程网办”“一趟不用跑”的业务事项,厦门市也推出了抵押登记全程网办模式,实现无纸化办公和24小时抵押业务办结。但是,取消纸质材料,以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代替亲笔签名和单位公章,以电子证照代替纸质《不动产登记证明》,是否有法律依据?电子签章和电子证照是否有法律效力?当不动产登记机构站在被告席上时,能否胜诉?以福建省厦门市为例,对电子签章和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进行探讨。
关键词:抵押登记 电子证照 法律效力
单位: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科; 厦门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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