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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住不炒"定位下的商品房备案监督

徐金鹏 中国房地产 2019年第10期

摘要:2016年12月,中央首次提出把“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作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定位,党的进一步明确“房住不炒”。房地产管理部门应通过行政管理手段的有效干预,使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有序,让炒房者无计可施,为实现“房住不炒”定位创造性地履行好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

关键词:房地产备案监督

单位:江苏高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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