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公路 > 受贿10万,获刑10年 【正文】
摘要:近日,湖南市临湘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临长高速公路管理处羊楼司收费站原收费班长邱立辉有期徒刑10年.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并对其所退赃款8.6万余元予以追缴。
关键词:公路管理处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收费站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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