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1956年4月21日交通部发出《关于资本主义运输业及个体运输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规定:"私人公路由国家交通机关接管,进行管理养护,路权暂不处理,人员适当安插使用。"1958年4月29日交通部在武汉召开地方交通南方片区工作座谈会,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地方交通建设的经验教训,提出"依靠地方党委、依靠群众、普及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主"的方针。会议还讨论了体制下放的问题。
关键词:地方党委 地方交通 管理养护 路权 交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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