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公路 > 31省份治“双超”如何出招儿? 【正文】
摘要:全省(直辖市、自治区)各地市(计划单列市、区、州、县)全部实现政府牵头主导治超的,行动属性为"政府行为",有个别没有实现的,则为"行业行为";全省(直辖市、自治区)各地市(计划单列市、区、州、县)最终全部纳入省级政府绩效考核的为"纳入省级政府考核体系中",有个别没有实现的,为"纳入省级交通行业体系中"考核。
关键词:超限运输 行业体系 政府绩效考核 行业行为 政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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