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国家计量基准批准启用、暂停使用和废除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批准启用"(0.01-200)m-3/h水流量基准装置"等35项完成技术改造的国家计量基准(见附件1),颁发国家计量基准证书。二、暂停"线角度基准装置"等12项国家计量基准(见附件2)的量值传递工作,组织进行技术改造。
关键词:计量基准 质检总局 公告 技术改造 量值传递
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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