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农民合作社 > 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正文】
摘要:2007年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一种全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态,为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市场化、现代化程度,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国家工商总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五年来,工商部门立足职能,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专业合作社 行政管理职能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健康
单位:国家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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