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民1合4年5月,江苏省向全国农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等额报送187家合作社申报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对国家示范社申报工作,江苏省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摆上重要位置,要求在部署、推荐、认定过程中严格坚持标准,为全省各类农民合作社树立“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标杆,能够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省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关键词:合作社 示范 申报工作 主管部门 江苏省
单位: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农民合作社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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