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您所描述的情况应分为两个过程:—是你公司吸收合并A公司的过程,二是你公司以原A公司资产对B公司投资的过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规定,企业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指一家或多家不需要经过法律清算程序而解散的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合并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
关键词:所得税处理 公司资产 公司投资 a公司 企业合并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