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税收“用之于民”,故“取之于民”

刘尚希 中国税务 2006年第08期

摘要:长期以来,我们对税收有一个经典的解释,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也就是说,税收来自于老百姓,经过预算分配,最终也用到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方方面面。这句话从社会整体意义上说明了税收的来源和用途。

关键词:用之于民税收预算分配利益相关整体意义

单位:《中国税务》特约评论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336.00

关注 42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