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蕴意深远

高宏丽 中国税务 2007年第02期

摘要: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分别对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对满足年所得12万元以上等五种情况的纳税人设定了自行纳税申报的法定义务。2006年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它不仅从制度上保证了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扩大自行纳税申报范围的规定落到实处.而且对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高收入的职能作用、提高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法纳税申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

单位:《中国税务》记者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336.00

关注 42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