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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定期低税率的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补税?

钟税官 中国税务 2007年第07期

摘要:钟税官:我公司为一家内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我公司在下属两家公司中均持有股份,其中一家是中外合资的化工企业,由于出口产值占到70%以上,该企业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另一家是陕西一家中外合作的电力生产企业,该企业2001年5月开始生产经营,

关键词:被投资企业投资收益低税率所得税税率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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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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