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个人提供非有形商品销售取得的收入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正文】
摘要:钟税官: 我公司是一家广告公司,广告业务一部分由公司销售部门承接、销售部门人员均为我奢司正式员工,由我公司根据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以及资金回笼情况发放销售佣金。其他广告业务由一些外来人员承接,我公司根据业绩给予其销售提成。请问对这两种不同人员的销售提成,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计算方法是否相同?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缴纳 商品销售 收入
单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相关范文
部级期刊
¥3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