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营改增”再升级——打造“营改增”升级版

中国税务 2013年第08期

摘要:2012年1月。“营改增”率先在上海试点。从2012年9月开始,“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容,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等11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3年8月,“营改增”再升级,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

关键词:试点范围计划单列市现代服务业影视作品北京市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336.00

关注 42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