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营改增”知识问答

中国税务 2013年第08期

摘要:“营改增”试点行业的增值税税率是如何规定的?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本文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关键词:知识问答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税务

部级期刊

¥336.00

关注 42人评论|1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