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将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正文】
摘要: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推向全国。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
关键词:股权激励方式 科技型企业 企业股权 分红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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