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中小企业 > 中央政策 【正文】
摘要:国这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治理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国家发改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3月1日公布。从2011年4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禁止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生产或服务单位向初始用户收取培训费、证书费、换证费等相关收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供货单位向初始用户提供必要的设备使用培训,
关键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中央政策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收费问题 纳税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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