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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主责任护士负责制”的实践

骆惠玉; 柯熹; 潘志颖 中华护理 2011年第04期

摘要:为了配合"主诊医师负责制"的医药卫生制度改革,实行了"主责任护士负责制",即以主责任护士护理组为基本工作单元,由1名主责任护士带领组内成员全面负责患者的治疗、护理活动。实行此方法之后,增强了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使护士自身价值得到体现、医护配合更加紧密,提高了医生及患者对临床护理工作的满意度。认为足够的护理人员编配、简化护理文书、主责任护士的整体素质的提高是该种方法成功施行的关键。

关键词:护士护理管理研究

单位:福州市福建省肿瘤医院; 3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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